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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娱乐官方网站|首创主播互动真人游戏|600496 : 精工钢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18:01:48    次浏览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精工钢构股票代码:编号:2015-012临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一)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一次发行。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五)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七)担保事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发行债券的上市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一)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二)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三)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预案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新股发行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可转换债的条件。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一)发行证券的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二)发行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含 7 亿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三)可转债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五)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2、付息方式(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七)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八)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 1 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 )/(1+k);k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 )/(1+n+k);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 )/(1+n+k)k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A D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 2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修正程序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一)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确定。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t/365i×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二)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t/365i×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3、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4、拟变更、解聘本期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6、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7、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8、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亿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65MW光伏电站BT项目1 5.20 5.00西部博览城(一期)建设项目2 5.50 2.00合计 10.70 7.00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投项目分别由公司的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将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65MW 光伏电站 BT 项目合同系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的公司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实际控制的企业,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十八)担保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十九)募集资金存放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二十)本次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审议第十七项时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绿筑光能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65MW 光伏发电项目之投资建设及移交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3)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可转债方案,公司本次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 65MW 光伏电站 BT 项目,在公司可转债方案未获通过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实施该项目。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4)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十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5)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6)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7)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特此公告。